博士生培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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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:关于组织2018届毕业研究生进行学历电子照片采集的通知

发布者:发布时间:2017-10-30浏览量:

学校兹定于20171112日组织2018届毕业研究生进行学历电子照片采集工作(具体安排如下),参加照像的人员为:预计20181230日前毕业的研究生(有毕业证书的博士、硕士)。

图像采集时间、地点安排:

 

校区

时间

地点

学生所在院系

南校区

 

11月12日

上午8:30-10:00

新研究生院楼D区201、202室

土木院、材料院、建筑院、环工院、教科院、机械院、物理院

 

11月12日

上午10:00-11:30

新研究生院楼D区201、202室

电气院、化工院、数学院、设计艺术院、文学院、马克思主义学院、新闻学院

 

11月12日

下午2:30-3:30

新研究生院楼D区201、202室

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、法学院、生物院

11月12日

下午 3:30-4:30

新研究生院楼D区201、202室

工商管理学院、外国语学院、岳麓书院

北校区

11月12日

下午 2:30-3:30

第二教学楼二楼

金融与统计学院、体育学院

11月12日

下午 3:30-4:30

第二教学楼二楼

经贸学院、经济管理中心

 

注意事项:

1、今年首次实行刷身份证采集图像,请参与照相的毕业生务必携带身份证;

2身份证丢失的毕业生,统一安排在12日下午4:30-5:00(南校区:新研究生院楼D201202室,北校区:第二教学楼二楼)采集图像,请没有身份证的毕业生按时参加图像采集,其他时间段不予采集。

3、为了保证照片顺序与拍摄顺序准确无误,严禁重复缴费拍摄!如确有需要重拍,请跟现场工作人员说明。

4、因故无法参加本次图像采集的毕业生,务必在预计毕业2个月到长沙市迎宾路175号—新华社湖南采集中心联系照相(电话:073182250811)。

5、学历学位证书电子照片采集非常重要,若缺少毕业电子照片,将直接影响教育部学信网学历电子注册。

 

请各学院的研究生秘书或负责学生工作的老师尽快通知到学生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 研究生院培养办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17年10月30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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